(一)探视时间
上午10:00—12:00,下午16:00—20:00;
(二)病房制度
1、住院患者应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,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,服从治疗和护理安排,安心休养。
2、查房时间:上午8:30,下午15:00;
送热水开水时间:上午6:00—7:30,下午16:00—17:00;
病房早晨6:00开灯,午休时间:12:00—14:30,晚上21:30熄灯休息。
3、请遵守病房查房制度,查房时间请勿离开病房。
4、请在护士为您送口服药和注射药物时,勿离开病房。若发有口服药,请按时、按量服用。
5、住院患者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,病区每天均有卫生员清扫,请尊重她们的劳动,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,不随地吐痰,不在室内吸烟喧哗。
6、住院患者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,不得到院外购药服用。
7、住院患者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,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。
8、为了避免交叉感染,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。非近视时间谢绝会客。
9、住院病员应爱护公共财物,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。
(三)探视时间
1、请在住院初期熟悉住院环境,了解应急通道及出口方位。
2、贵重物品不要带入病房内,钱物妥善保管,谨防丢失。如有遗失,院方不负责任。
3、病房内不能使用自带的家用电器,热饭请到配餐间。
4、住院患者不能外出、外宿,如自行外出致使诊疗、护理措施不能落实或在院外出现不良后果,院方将不负任何责任。